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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给贵州省省长留言获回复 共计15条

    信息发布者:wagoutai
    2018-10-02 19:32:29   转载

    近期,贵州省针对网友给省长的15条留言作出回复,留言选登如下:

    有话想对贵州省省长说?欢迎来留言

    【网民留言】

    中天未来方舟G1-16栋和未来方舟中天中学学生公寓附近卫生环境堪忧,垃圾乱飞,污水横流。一年多以来,多次向房开,物管以及社区和有关部门反映却始终未得到解决。望政府体谅百姓之苦,解决这困扰大家多年的“城市顽疾”,还我们老百姓一片蓝天白云,一片青青草地!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留言,云岩区政府高度重视,即安排区城管局、水东社区服务中心进行处理。现回复如下: 经过区城管局、水东社区服务中心多次与中天物业进行协调后,现中天物业已暂停垃圾池的修建,每天会将垃圾进行清运,并做好降尘处理,减少扬尘污染。

    【网民留言】

    贵州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现场审核不合理,问题一,几百号人全部挤到金汇广场商务楼15楼的通道排队审核,而且还有规划师考试的也在排队,甚至有些人排错了队,因为根本挤不到前面一探究竟。问题二,就是考试限制太多,要求必须要有专业从事造价工作的单位资质才能报考,我是房开企业,我也从事造价工作,因为要经常给施工单位办结算,居然被告知不能报考,这种全国性的考试为什么我们贵州要有这么多的限制。问题三,审核时间太短,人太多,全省要报考的人都跑到贵阳来审核了,短时间内怎么审得过来,就不能各市设置一个点吗?这样如果有什么内容需要修改,也不用坐火车往返跑了 ,大老远的跑一趟真不容易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贵州省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现场审核不合理的问题。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93号)要求,2017年老考生不需要现场资格审查,新考生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9月4日(法定工作日),共6个工作日。经统计,每天总审核量仅400人左右,均在规定时间内提前完成审核任务,又因现场审查是经过网上预约进行分流控制的,因此每日前往审查的报考人员人数基本固定且人数不多,并未出现长时间排队拥挤现象。 关于考试限制太多,要求必须有专业从事造价业务的单位资质才能报考,而信访人是在房开从业的问题。根据报名通知要求,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满足相应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的,可以申请参加一级造价师执业资格考试。新考生在报名时须出具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的年限证明,由于当前造价工程师只能注册执业在工程造价、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及工程监理单位,未包含房开企业。在2018年度报考工作安排时,将出具造价业务工作年限证明的单位界定为上述单位。 由于2018年度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新的造价工程师制度文件《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实施办法》(建人〔2018〕67号),许多配套的实施细则还未具体制定,今年的注册造价师工程师考试属过渡期考试,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将上报上级考试机构,力争在2019年度正式开考一、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前予以明确,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关于审核时间短,人太多,全省报考人员都跑到贵阳来审核,建议在市州设审核点的问题。我们将认真研究可行性,同时在其他的考务工作安排上更多考虑考生的实际情况,更好地服务广大考生。

    【网民留言】

    无奈本村农民工在公路硬化施工期间的工资无果,沿河县交通局领导三番五次推脱,承包老板恶意欠薪,见人就躲,遂找到省长大人求助,公路已经是2017年底完工,承包老板也拿到了工程款,但是就是农民工的工资没有着落,所欠工资达到30余万元,我代涉事所有农民工在此请愿,望予答复为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沿河县青虎至柳池(8.59公里)为我县通村公路“建养一体化”项目,承建单位为中国水利十四局有限公司,由二分部福建桃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具体负责实施,公司找来施工班主张著胜,班组负责人有张著胜和王子金,该班组与二分部未签署劳动协议,施工班组于2016年6月进场,2017年10月退场。 您(张著胜)班组主要实施青虎至柳池(8.59公里)、泉塘至暗溪(4公里)、教育局至新民(1.2公里)三条路砼路面、挡墙、路肩边沟、沉沙井的修筑,过程中施工主材(水泥及砂石料)由沿河二分部承担,其余费用在所给单价中包含,沿河二分部应付张著胜班组183.4583万元,已支付181.1317万元。 经县劳动监察大队核查,该项目共涉及欠农民工工资257486元,为了保障农民工权益,维护社会稳定,2018年9月5日在县劳动监察大队督促下福建桃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与施工班组张著胜达成一致意见(协议书附后)。支付工作于2018年9月13日在县劳动监察大队现场发放到位。 下一步,我们将加大工程建设款项支付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农民工资及工程材料款的支付,确保不发生社会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

    【网民留言】

    地处贵州省大方县兴隆乡兴隆村兴升组处有一沙厂,距离居民楼和公路都特别近(100米左右)对此给我们居民带来了非常大的伤害,白天晚上都在工作中发出了的噪声令人无法入睡,放炮的时候就想地震一样孩子吓得直哭,家里也无法开窗通风,衣服也不能凉在外面,因为灰弥漫整个空气中。希望领导重视,还我们一个安静舒适的环境。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留言,大方县政府高度重视,即安排县工能局、兴隆乡人民政府调查如下: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涉及的砂石厂为福安临时砂石厂,系兴隆乡“组组通”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砂石厂,该砂石厂未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建立环保设施。针对福安临时砂石厂存在的问题,我们立即制定了整改措施。一是约谈了福安临时砂石厂负责人,责令福安临时砂石厂派专人对现场进行监督管理,现场增设监控设备和花杆;二是责令福安临时砂石厂将开采时间调整为每天早上8点30分至晚上8点30分限时开采,其余时间一律不得动工;三是责令福安临时砂石厂放炮时间一律改为白天进行,放炮用量根据爆破公司相关规定,用药量上一律减为最低,并事先告知附近居民放炮时间;四是责令福安临时砂石厂立即增设环保除尘喷雾机设备,对放料点、出砂点加设水雾喷头设备和篷布封闭措施,并对堆放沙石处进行盖,对运输车辆覆盖篷布,确保无粉尘污染。 根据工程进度,兴隆乡组组通公路已修建至尾声,预计2018年11月份全部完工,届时将关停福安临时砂石厂,并恢复植被,确保附近居民生活生产不受影响。 感谢您对大方县环保事业工作监督,我们争取第一时间将您反映的环保问题整改完成。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本人是贵州省兴义市马岭镇龙井村七组农户。 本人家住兴义市马岭镇龙井村,家有6口人,无业,靠在田地里种菜和打工养活一家人。多年来,为配合政府修路、建厂等,我户被征了很多土地。如今,仅靠余下的靠近马岭纬五路旁路边的几亩薄田种植为生。2018年8月10日有4人到我家中称他们是马岭政府新区规划办的,要征用我户位于龙井村纬五路十字路口处土地。我户提出,政府征用土地,我们理当配合,但多年来我户被征土地太多,做出贡献太多,已经没有多余土地养活一家人了,该处土地是一家人生活的主要来源,政府要考虑我户实际情况,给予合理补偿,要求置换同等价值的土地让我户用于耕种,维持一家人生计问题。政府工作人员不说补偿事宜,只是一直叫我们要配合政府工作,支持发展。在未谈妥的情况下,马岭政府于8月15日送来一张盖有政府公章的白条子,限我户20日前配合征地,否则后果自负。我户20日又将我户诉求向政府反映,未有结果。22日,政府工作人员在未告知我户的情况下,强行丈量了我户该处土地,还说施工队即将进场施工,威胁我户不许阻拦。我户2008年被强征的土地,至今还未得到政府补偿,多次找政府要回补偿没有结果。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针对您的留言,兴义市政府高度重视,即组织相关部门核实处理。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要求置换征收土地情况。经调查,马岭镇本次拟征用您土地位于兴义市马岭镇纬五路十字路口处,面积1755.7平方米。该土地位于马岭镇拟实施项目融恒大厦红线范围内,该项目已于2018年7月5日兴义市城规委第七次规划方案审查通过。 2018年8年8月始,马岭镇政府组成项目工作组,多次前往您家中进行走访、调查、核实、登记等土地及附着物征收的前期工作,耐心向您解释马岭镇现行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政策执行的相关政策。在走访中,您同意对您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但要求在被征用地块中给予您划拨两个宅基地用于建房。根据《黔西南州城镇规划区内集体土地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暂行办法》(州府办发〔2011〕142号)相关规定,您所在区域不符合划地安置相关要求,目前与您尚未达成征收补偿协议,相关土地仍由反映人耕种。 二、关于马岭镇强行丈量土地相关情况。2018年8月15日,马岭镇政府书面通知您,希望您配合马岭镇融恒大厦项目工作组对您征用土地进行丈量,但您拒绝配合。目前因与您尚未达成一致征收补偿意见,相关土地仍然由您耕种,没有马岭镇政府强行丈量土地,强制施工的行为。 三、兑现其2008年土地征收补偿款情况 经核实,反映人反映的2008年征地补偿款实为2007年5月马岭镇因修建马岭镇纬五路,征用了反映人家庭1.0248亩土地,马岭镇人民政府依据2007年马岭镇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给予其的征地补偿款。该土地征收面积及地上附着物经杜登明(杜弟兵父亲,已故)签字核实认可,但因您要求解决您全部承包土地人口宅基地份额,并且其中两个宅基地必须从您指定地块中划拨后才同意结算该笔土地款,因该要求不符合马岭镇安置政策,您至今没有到马岭镇人民政府结算该笔征地补偿款。

    【网民留言】

    我是纳雍县化作乡大营村村民,在百忙之中感谢您抽空看我的来信。我在五月六日向您反应我们扶贫牛资金及核桃树补助款问题,事情过去几个月了,还是了无音讯,百姓的利益也是纸上谈兵,我村成为贫困的原因主要还是百姓享受不了国家扶贫待遇。有水难得流到河尾巴,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到我们村的好好查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现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化作乡大营村养牛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化作乡人民政府并未接收云鹏养殖场所购123头扶贫牛发放群众喂养,大营村支部书记陈学仕、村主任李继禄编造假发放花名册涉嫌违纪,化作乡党委已于2018年7月1日对其2人停职。由于该项目报账违规,在调查中,纳雍县扶贫办项目负责人、原扶贫办副主任杨建新于2018年7月10日将352518元购牛项目款追回并交化作乡人民政府,化作乡人民政府将根据大营村村民意愿,用于实施该村公益性项目建设。涉及以上3人违法违纪情况待调查结束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问责。 化作乡大营村核桃种植项目实施过程中,因化作乡分管领导、原党委委员汪太发在养牛项目和石漠化治理项目中涉嫌违纪,按照相关纪律规定,由化作乡党委于2018年8月20日对汪太发停职停薪予以调查。由于该乡石漠化治理项目时间久远,涉及农户多,调查取证困难,调查组目前尚在进一步深入调查中。

    【网民留言】

    播州区第一小学现在规定每个小孩中午都在学校吃饭,老师说中午要加课下午早点放学,国家教育部都说让小学生减负,让孩子有个轻松欢快的童年,现在搞得中午加课,而且一个小孩子一顿饭要10元,一个大人在外面吃工作餐才10元,小孩在学校吃饭要收10一顿,一个大学食堂都分几种价格的,可以自由选择,第一小学要求家长每个月一次交清生活费,请问学校是搞教育还是搞经济的,还有去年保险费交50,现在要交100元,初中生才交80,问老师老师让我们自己去问保险公司,现在学校又要求每个学生到医院体验,虽然经济水平提高了,但是不是每个人的收入都是一样的。虽然为了孩子,可是一个家庭上有老下有下要吃饭了,能节省一点是一点了,找钱不容易呀。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经播州区教育局调查,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学生中午在校就餐问题。 2018年,播州区部分人大代表提出:“由于一些家庭孩子中午无人看管,只能送到校外小饭桌解决学生午餐及无人照看问题,但校外小饭桌收费高(每月600-800元不等),又比较分散,职能部门监管难度大,并建议城区小学解决学生中午就餐和无人看管问题”。播州区第一小学针对代表提案,对全校学生午餐问题,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召开了各班家长代表专题会议征求意见,所有参会家长代表均同意学校从2018年秋季学期起学生在校午餐;二是安排管理人员到红花岗区、汇川区有经验的学校学习借鉴小学生午餐管理模式;三是组织家长代表考察了具备相应资质的配餐企业和午餐质量、价格的选择,均由家长代表确定。此外,家长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在校就餐。 二、关于学生体检问题。 播州区第一小学现有学生3600余人,为预防传染病发现不及时,在学校造成交叉感染,学校按相关要求告知了家长及时带学生到医院体检,以便于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 三、关于学生保险费问题。 播州区所有学生平安保险严格执行家长自愿购买原则,2018年学生平安保险的收费标准为100元,保险额度相应增加,调查中未发现播州区第一小学强制学生购买平安保险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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